广西养老金上调每人每月增加基本45元

养老金递增规则_增加养老金_养老金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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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石晓辉)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障局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关于调整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养老金上调!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今年7月底前发放。

《通知》明确,今年调整人员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包括2017年12月和2017年1月起核定的基本养老金)。 2018)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广西今年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仍实行定额调整、联动调整、适度倾斜相结合。 调整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后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须于本月底前支付。

广西养老

调整方法及标准

限额调整: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加45元。

挂钩调整:由两部分组成,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包括折算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一是每年缴费期满(累计缴费月数折算为年,不足一年算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二是按照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计算【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计入附加退休金】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有关荣誉称号的规定》调整改革前获得”。 《关于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1号)规定,按发放退休金的1.5%]增加每月基本养老金。

适当倾斜调整: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5元。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元。 2017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困难偏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追加领取基础养老金8元。

★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每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520元的,按月发基本养老金2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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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困难偏远地区名单

南宁市: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

柳州市: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

桂林市:全州县、平乐县、灌阳县、资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民族自治县

梧州市:蒙山县

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港口区

贺州市:中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

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德保县、田林县、靖西市、那坡县、乐业县、凌云县、隆林自治县、西林县

河池市:金城江区、宜州区、南丹县、天峨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龙州县、宁明县、凭祥市、天等县、扶绥县

来宾市:兴宾区、武宣县、相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新城县

★地区内设市的城市地区属于上述地区的,也纳入优待地区和边远地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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